2022年6月29日,上海市水务局为规范上海市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编制,确立统一的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编写格式、内容和深度标准,提升监测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制定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编制指南》DB31SW/Z022-2022。
本指南仅适用于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回顾性监测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专项报告》的编制,其他监测成果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进行编制,具体监测工作开展还应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标准和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