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库>四川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微信用户26111 四川 2023-10-07 更新 567阅读 017页 类型:pdf 免费
名称 2023.09.28-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pdf
文档简介

2023年9月2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行使土地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或者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方式、种类、幅度和时限等,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力。执法机关办理土地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规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1

第1/17页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2

第2/17页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3

第3/17页

免费下载 pdf
非Vip会员:注册不足24小时可免费下载15次,之后每24小时可免费下载30次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 “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