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行使土地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或者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方式、种类、幅度和时限等,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审查、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力。执法机关办理土地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