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剩余土石料利用方案的编制。土石料指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因消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活动新产生的土石料和原地遗留的土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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