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2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动我省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加强和规范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结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徽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定额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的基础。本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内财政性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财政性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中涉及的地质灾害治理比照本规定执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按规定应由企业实施的矿山环境恢复中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参照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由相应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岗位人员编制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