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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微信用户39240 河北 2023-09-25 更新 534阅读 011页 类型:pdf 免费
名称 2023.09.03-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pdf
文档简介

2023年9月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为了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强城市防空防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第令〔2023〕第4号公布《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维护、使用及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领导,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解决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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