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技术规范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技术规范》DB43/T2191-2021,自2021年12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的原则、目标内容、程序以及评价方案制定、样品采集检测、效果判定和评价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园地和草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的评价。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