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广东省乡村风貌塑造与农房建设管控,规范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设计和建设管理,开展农村“赤膊房”美化行动,扭转存量农房风貌特色缺失的局面,使乡村充分展现岭南地域文化特征和美丽宜居新风貌,编制了《粤建房粤靓——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技术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乡村地区的存量农房,指导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设计、审查和建设。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名录的农房;位于传统村落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农房不在本指引适用范围内。广东省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除应符合本指引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各市县可根据实际,在符合本指引的前提下,制定细化补充要求或实施细则。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不得降低建筑安全、危害公众安全和侵害他人权益。存量农房外立面改造应根据建筑现状和改造要求评估结构安全,对既有结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结构性破坏或倒塌。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应采用合理的结构与构造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广东省相关设计规范、规程与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