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长治市人民政府结合长治市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编制完成《长治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全面细化落实上级规划部署,是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开展市本级审批发证(含上级授权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各类专项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标准。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