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