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改善既有居住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提高建筑用能系统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制定《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各气候区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下列范围的节能改造:1 改善居住热湿环境,提高室内舒适度;2 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3 提高建筑用能设备(系统)能效;4 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有条件的项目应增设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应先进行节能诊断,并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及节能评估,确定节能改造目标。应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并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