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DB23/T3489-2023,自2023年08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综合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保障、预案编制与演练、宣传与培训、创建程序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其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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