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文库>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DB15/T 3099-2023

微信用户10229 内蒙古 2023-08-07 更新 348阅读 093页 类型:pdf vip.2
名称 2023.08.25-内蒙古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DB15/T 3099-2023.pdf
文档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DB15/T3099-2023,自2023年08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的总体要求、年度检查、全面检验、合于使用评价、综合评定及检验周期、检验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用燃气管道:由门站、储配站、各类气源厂站等燃气厂站至用户之间或厂站之间公用性质的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包括线路阀室、调压站(含调压箱)、凝水缸等。本文件适用的GB1级管道依据设计压力(P,单位为MPa)划分为以下级别:a)GB1-I级(2.5<P≤4.0)、GB1-II级(1.6<P≤2.5)高压燃气管道;b)GB1-Ⅲ级(0.8<P≤1.6)、GB1-Ⅳ级(0.4<P≤0.8)次高压燃气管道;c)GB1-Ⅴ级(0.2<P≤0.4)、GB1-Ⅵ级(0.1<P≤0.2)中压燃气管道。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燃气管道:a)燃气系统中厂站内(调压站除外)的燃气管道;b)工业用户内部燃气管道(以厂界划分);c)商业和居民用户内部燃气管道(以用户引入管阀门为界);d)燃气设备内部管道。

内蒙古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DB15/T 3099-2023-1

第1/93页

内蒙古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DB15/T 3099-2023-2

第2/93页

内蒙古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规范》DB15/T 3099-2023-3

第3/93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 “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