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从全市整体形象塑造乡村风貌,针对不同村庄提出特色定位,并制定相应的风貌建筑设计管控导则,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传承历史文脉,重新激发活力,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村庄文化。将厦门市村庄打造成为“生态有机、以人为本、统一协调”的“绿色生态村庄”,编制完成《厦门市村庄建筑风貌管控导则》。
本导则规划范围为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四大区村庄村民住房的新建和改建。规划范围面积327公顷。各区村庄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与需求在本导则基础上编制区域村庄建筑风貌导则。已经公布或拟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的村庄,应编制保护规则、建筑风貌管控及指引。已编制保护规划的村庄应根据已批复的保护规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