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服务乡村发展,规范乡村建设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38号。
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按照规划编制深度,将村庄规划分为实用性村庄规划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实用性村庄规划应按照《河南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第二次修订)》(附件1),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的编制内容,满足村庄发展建设的使用需要。“通则式”村庄规划应按《<“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要求(试行)》,明确村庄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建设管控等基本内容,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位编制,纳入所属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有乡村产业发展需求、需要进行适度开发建设,以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大的村庄,要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通过规划引领村庄发展和建设。近期建设需求较少或建设资金有限的村庄,可使用较低成本编制“通则式”村庄规划,满足村庄基本的建设管控需求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条件。每个乡镇应有不少于1-2个行政村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或对已编村庄规划进行深化完善,为周边村庄发展建设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