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维护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
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制定、行政处罚的实施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运用,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各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危害程度等方面的具体情节,在确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时应当遵守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