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广东省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印发《广东省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粤建规范〔2023〕1号。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活动。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活动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自建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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