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地质调查规范》DB42/T2010-2023,自2023年07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生态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调查工作量定额、设计书编写、调查内容、方法与技术要求、生态地质评价、数据库建设、综合研究与成果编制及验收与审查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1:50000生态地质调查,其它比例尺和类似地区的生态地质调查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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