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园林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3号公布 根据2014年1月1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2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6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第1号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6号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4号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2年1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第五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