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修改内容见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