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3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云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控,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根据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云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规定了云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用户用气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定和管理等。本规程不适用于城镇燃气的生产,城镇燃气门站以外的燃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