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落实广东省、广州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在现有规划、用地支持政策基础上,制定《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指引》。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国家和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市级以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制定区域空间发展政策、指导各类开发建设、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区级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近期急需进行开发建设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建设用地需求,其他项目可纳入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需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三条控制线已完成划定工作,各类项目选址和建设原则上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或少占耕地。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补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