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农村供水、村内道路、文化体育等村庄建设项目量大面广,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建设内容较为单一。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有利于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有利于推动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尽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2020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就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提出《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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