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3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指导,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秩序,依据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印发《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自然资办发〔2020〕33号。本办法所称挂牌督办,是指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本办法所称公开通报,是指自然资源部向社会公开通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领域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工作措施。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适用本办法,具体实施由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