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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微信用户2893 法律法规 2023-04-29 更新 307阅读 07页 类型:docx 免费
名称 2019.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docx
文档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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