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19) 87 号) 、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0) 183 号)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 (2020) 213 号) 等规定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 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 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及 “ 三条控制线 ” 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 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 “ 十四五 ” 规 划相衔接 , 形成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作为国土空间规划 近期实施方案, 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 ,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