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求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费用。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