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针对国土空间全域系统性、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及三类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诊断突出生态问题。通过大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农业生产区、城乡发展区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水青山齐鲁画卷”基本绘就。
本规划结合山东省实际,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研究提出2021-2035年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修复格局、重点工程和实施保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包括山东省全部行政辖区,涉及陆海国土空间总面积20.06万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15.43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4.63万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