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自然资源部为规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提供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是指按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基础测绘成果。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按照对外提供我国涉密测绘成果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