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关于本市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0〕19号)、《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的管理规则、程序及标准格式,制定《上海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管理规则》和《上海市〈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格式文本》。
本规则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编制与审核管理。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支持农业绿色发展,锚固生态环境底线,促进本市耕地集中成片、质量提升与生态优化,解决其布局分散、零星破碎等问题,需要对永久基本农田、部管储备地块、市管储备地块进行整理的,应当编制《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整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