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2426-2022,自2022年11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南省锰工业的水污染物锰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的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以及锰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本文件规定的水污染物锰的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锰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锰的行为。涉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锰排放管理可以参照本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