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9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加快推进和规范河南省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等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定了《河南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数据归类实施细则(试行)》。
本细则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归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归类方法、成果提交要求和成果审查。本细则仅适用于河南省市、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县、乡(镇)所有用地原则上按照附录A“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名称、代码和含义”二级类进行归类和细分,现状城区(镇区)实体地域内可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需求进一步细分至三级类。现状城区实体地域按照《城区范围确定规范(试行修订)》认定,镇区实体地域应以“国土三调”确定的建制镇(202、202A)属性的建设用地为基础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