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3日,台山市自然资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合理保护与利用全市国土空间资源,实现城市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广东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和有关技术要求,衔接《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完成《台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
本规划是对台山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国家和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市级以上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制定台山市未来15年空间发展政策、指导各类开发建设、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台山市各类专项规划、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