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青冈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及《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优化青冈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配置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青冈县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编制完成《青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草案。
本规划是青冈县未来15年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指导各类建设活动的行动纲领,是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总遵循、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