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8日,元阳县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规范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与《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进行衔接,对元阳县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进行指导,以形成元阳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优化元阳县国土空间分区管控与用途管制,细化落实上位规划指标,有效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编制完成《元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也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