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实现预防为主,在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下,使城市市政综合管廊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内部管线破坏和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订《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抗震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7、8和9度地区城市市政综合管廊的抗震设计。城市市政综合管廊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应采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确定的地震基本烈度。已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场地,可按审定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但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