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乌鲁木齐市入选国家首批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的名单,为进一步做好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贯彻现行国家有关规范以及推广成熟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高本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制定新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DB6501/T035-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内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系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区域;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加油站、大量生产或使用重金属企业、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等容易因雨水径流下渗而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生产作业区域;以及电力通讯管线、照明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变电站、消防站等特殊项目区域不适用于本导则。本标准图集如用于高地下水水位、软土地基及其他特殊地区时,需根据相关规范对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