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DB6501/T036-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乌鲁木齐市海绵城市相关计算、设计指引以及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低影响开发植被选择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划内的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系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本文件不适用于易发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灾害区域;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加油站、大量生产或使用重金属企业、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等容易因雨水径流下渗而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生产作业区域;以及电力通讯管线、照明工程、垃圾处理设施、变电站、消防站等特殊项目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