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京津冀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和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质量,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设计,统一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主要技术指标,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智慧低碳、便于施工和维护,制定北京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规范》DB11/1505-2022,自2023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京津冀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的规划与设计。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遵循“规划先行、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经济集约、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管廊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