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4日,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落实东营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创新驱动战略两大战略,全力打造产业转型、特色生态城市、乡村振兴“三个升级版”,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高水平现代化强市。本规划是对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指导全域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