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程》DB45/T2623-2022,自2022年12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公路和水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公路和水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规定了公路和水路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内容与方法等。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路和水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港口、码头、运河、航道等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铁路、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市政道路等,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相关的配套工程)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