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为规范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编制,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林湿发〔2022〕125号。
重要湿地修复方案是针对重要湿地存在的生态退化等问题而组织编制的一定时期内重要湿地修复的总体方案。重要湿地内的所有修复项目应当按照总体方案进行布局实施。本指南适用于纳入名录管理的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的编制,一般湿地修复方案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