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江苏省《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文件要求,为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编制完成《丹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
本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丹阳建设“智造名城运河明珠”提供有力的空间保障。 本规划是丹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是实现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也是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