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6日,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谋划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进一步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2021〕2号),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0〕34号)和新乡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新乡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
本规划是新乡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具体举措,是规划期内新乡市安排各类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本规划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位规划要求,是新乡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新乡市全域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