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确保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DB2301/T114-2022,自2023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哈尔滨市的人员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和各类人防配套工程(电站、区域供水站、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支)道等)、地铁及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战时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指挥工程除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按照国家和省指挥工程维护管理规定进行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