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港口码头及通航建筑物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保障消防设计质量,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港口码头及通航建筑物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港口码头工程及通航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油气化工码头以引桥或码头前沿装卸作业区为分界线,靠海侧按照本要点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港内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可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导则》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