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降低建筑碳排放,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我省气候特点和实际,制定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22,自2023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集体宿舍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本标准是在原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的基础上,供暖设计能耗再降低30%,达到超低能耗水平。居住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