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福建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确保经营性自建房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福建省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细则》闽建安〔2022〕12号。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经营性自建房,即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等盈利活动的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本实施细则所称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是指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状况,包括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开展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并将房屋基本信息、结构安全状况、巡检情况、巡检责任人等有关事项进行挂牌公示,告知社会公众,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