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促进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是对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落实和细化,是加强和改善青岛市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指导区(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依据。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2021年至202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