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科学部署广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战略谋划,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制定《广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广东省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矿产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和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本规划适用于广东省所辖行政区域,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