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浙江省要求,编制完成《天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紧抓国家新发展阶段的新理念新战略、践行浙江省“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围绕“承杭融甬、接金连台”的区域协同发展战略,顺应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要求,统筹构建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新格局。本规划是对天台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指导城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